9.7.3化学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对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维护能力及有效防止和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减少财物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保护环境所订定,对于驾驶及押运人员之职责、车辆安全检查、装卸货物安全要求、运输途中安全操作及运输事故紧急处理方案等所做之规定。

二、驾驶及押运人员之职责

1、驾驶员及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驾驶证及上岗证才能上岗。

2、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及使用行动电话并禁止带病出车。

3、驾驶员应确保车辆、人员及货物于装卸、运输过程中能安全、正确及准时送交给客户及返回公司。

4、押运员于中途停车或装卸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押运工作。

5、押运员必须检查并确保停车及装卸货之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之用品。

6、押运员应确实监督车辆、人员及货物并将有关异常现象及时向公司汇报,以让公司掌握实时动向。

三、每日行车前安全检查

1、检查必须有车管所申请通过核发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之车辆才能做为危险品之运输。

2、检查散热器、水泵固定情况及水管有无渗漏,冷却水箱水位是否在安全位置。

3、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液面是否在安全位置,不足时必须加蒸馏水,冬季加水后须充电以防止结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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