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纸、邮件收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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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纸、邮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纸的订购
1、公司各部门可订阅一件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报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订阅经济参考报、人民邮电、参考消息报各一份。
2、各部门将所订报纸的名称、代号、单价、期数写清交到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代为订购。
第二条:公司的报纸、邮件由公司前台人员负责接收,个人邮件的发送个人负责,各部门的邮包、邮件可由前台代为发送或各部门自行发送。
第三条:前台人员收到报纸、邮件后应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
第四条:前台人员应填写邮件收发登记表,凡挂号、邮包、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等应由收件人签收。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报纸的管理工作,各部门不得将报纸撕毁、用作他用,不得变卖。一经发现,对违纪人处于5元罚款。如果部门报纸管理员未尽到监督作用,由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双倍处罚。
第六条:各部门报纸经一个月后,由部门报纸管理员将报纸交到综合办公室。
第七条:罚款人员名于每月20日统一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公司所有报纸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九条:公司前台人员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管理。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