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上海五角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修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全面推进五角场镇创建国家安全社区工作,提升社区安全,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特种设备范围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用起重机械设备)

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职责

1.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的定期检验,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严禁安装使用“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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