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HBGC/ZY-07-2013

1 目的

公司通过明确各管理层次管理活动的内容、方法及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施管理,确保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确保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现场管理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公司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和现场管理。

编制依据:GB/T50430—2007标准8.1.1章条。

3 职责

3.1 工程部主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供方的评价,实施采购工作。

3.2 工程部负责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的产品信息控制,按施工图纸确定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按工程预算确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用量。

3.3 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验收,由工程部和项目经理部共同完成。

3.4 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计划平衡。

4 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

4.0 特别规定

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如果发包方(业主)指定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牌和型号,应无条件按发包方(业主)的要求采购。

4.1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

4.1.1采购计划

4.1.1.1 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作为项目管理策划内容的组成部分,在施工组织计划中要规划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进场的合理安排。

4.1.1.2 公司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和配备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应按照规定审批各类采购计划。计划编制人员应明确各类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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