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介

简单介绍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及主要特点。

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前身,是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充当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通过了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那个时代,第一部宪法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是一部较为优秀的宪法,在产生较少社会震动的情况下,由宪法的实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也顺利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但是由于1957年极左思潮的发展,宪法逐渐变成一纸空文,此后出现的三年饥荒,文化大革命,共产党内部争斗,都没有太多宪法的影子。在1973年党中央筹备在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修订宪法,但是四人帮利用其权利试图按照他们的意志来召开人大,修改宪法,确定领导人职位人选,1975年1月,第四届人大招架,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次修订,有原有的106条缩减为30条,并且由于当时的背景,新宪法随处可以看到动乱年代的岁月痕迹,夹杂极左的思想。四人帮粉碎,在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上,中央宣布文革结束,半年后的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部宪法。整体而言它任然不够完善,但它有正确性的一面,更多充当过渡性的宪法。历史性的根本转折发生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清理了文革的错误,总结了建国以来各种经验,此后,1978宪法中各种不足就日渐暴露出来,于是1982年12月召开的第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当日公布实施,1982年的宪法通常被看做建国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此后,由于时代的变化,它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的四次宪法修正,并沿用至今。

二,现行宪法的概要

宪法现在较为完备的定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表现阶级斗争中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二是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三是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四则是它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的宪法,便是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经历四次修订的宪法,它共有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大章,并细分为一百三十八条。它主要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的性质,确定共产党的领导,明确社会主义路线,同时阐明对人民主权,基本人权的保护,坚持法制原则和权利制约原则。

三,关于现行宪法存在的问题及一些我的观点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应该起到极大地作用,包括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发展,确认文化制度,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健全法律制度,推动法制建设,保障并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我们很认同宪法颁布的初衷,但是某些条款预期的目的与现实却能有着千差万别。

从主权在民来看,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现实来看这一条款可以成为一个美好的预期,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然后最从低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产生高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以此类推,最终的期望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人民自己选出来,于是完成了主权在民。但是我们在生活中总是不难看到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那些令人寒心的举动,比如某人大代表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扣留后破口大骂“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敢扣押我,小心我整死你”,比如某些人大代表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开豪

你可能喜欢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 语文四年级上册课文
  • 中国宪法
  • 国考行测常识
  • 最新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