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张永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张永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张永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5.08
【案件字号】(2020)黔05民终1917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杨孝春王云郭少华
【审理法官】杨孝春王云郭少华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张永碧;李述润
【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张永碧李述润
【当事人-个人】张永碧李述润
【当事人-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
【被告】张永碧;李述润
【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