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招商方案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法人招商方案

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招商方案

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自2008年批准立项建设以来,完成了选址、土地征用、部分截污干管铺设等前期工作。根据辽中县政府要求,即将对项目向社会进行招商,方案如下:

一、项目建设投资模式

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按BOT(Build – Operate - Transfer,即:“建设-营运-移交”)方式投资建设。项目法人独立投资建设、运营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建设规模、范围

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3万吨/日,二期3万吨/日。根据园区经济发展规模,在一期基础上,优先考虑一期项目投资人持续投资经营。 建设范围:由项目投资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进出口道路等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规划红线以外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泵站及其所需土地征用等由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和管理。

三、建设工期和经营年限

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由县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项目自协议签订后,一期3万吨/日建设工期不超过4个月。经营期限为30年。经营期限满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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