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协议

家居装修工程设计协议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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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小区幢室。

2、工程设计期限: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

其中:(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元。

2、设计定金(大写)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一张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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