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筑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

厦建工〔2009〕7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单位向工程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或开工备案手续时,应提供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会,提倡由施工单位委托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和土木建筑学会组织论证工作。专项方案论证完成后,专家组应向组织论证工作的协会提交规范格式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报告》(见附件一),再由协会向委托单位正式出具论证文件。

三、我局负责统一建立全市性的专家库,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管理制度、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并将相关信息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会的专家组成员,应是我局公布的专家库的在册专家。特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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