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星光小学教师评价制度

惠安星光小学教师评价方案

(2008—2009年度)

评价方案制度一直制约着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也影响着作为整个基础教育改革核心内容的新课程改革。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新课程改革把评价改革(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课程评价)作为其有机组成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 行)》为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即由管理性教师评价转变为发展性教师评价。发展性教师评价并不是一种特定的教师评价方式,而是一系列能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素质提高的评价方式的总称。

一、以校为本 分层评价

如何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评价,我校通过运用“三型教师”评定作为杠杆,探索、实践,逐步构建了以校为本、分层评价的教师评价体系。新课程实施以后,我校采取了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即将教研、科研、培训结合起来,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我们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名师型、骨干型、胜任型”三型教师的分层评定体系。学校制定了“三型”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标准。在评定原则上,全校不搞统一模式,不做过细要求,而是要求各校以《标准》为导向,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教师专业化发展,从教师的年龄差异、学科差异入手,本着为教师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案。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坚持“教师自主申报,全员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评定结果两年认定一次。

评价流程为:首先由教师依据自己的现实表现,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申报相应的等级,然后由教研组组织考评小组依据本校的具体方案,对申报教师进行评价,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对于申报“骨干型、名师型”的教师,则上报材料,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根据《标准》中的要求,学校及教师个人从现有条件出发,制定并实施校本培训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通过对“三型”教师标准的学习与贯彻实施,改革传统的教师评价策略,使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方向更明确,使评价不仅仅囿于鉴定判断,而是充分显示其导向、激励、反思、修身、提高、发展的作用,引导学校建立起学习型组织,广大干部教师的理论修养、科研能力、教学策略、反思调节等方面有明显进步,在评、学、研的过程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将教师的教学劳动,学生的学习活动,学校的教育科研、校本培训等与课程改革紧密相关的重要环节的实施过程,纳入到评价范畴内,全面收集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馈,听各种类型、各种层次教师的课,课后进行参与式评课,然后分别从科、研、训三个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资料,参与教师研讨活动。在整个过程中,进行两个层次的诊断:一是症状诊断,确定教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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