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案例一 1994年北京消费者协会作出了一个大胆的调 解,要求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物质损失外仍需 负担精神损失赔偿。本案消费者因公出访俄 罗斯,在莫斯科拍了4卷珍贵的照片,因一家 国营照相馆丢失底片;无法冲洗出照片,仅 赔偿原告充扩费,赔偿4卷底片。消费者向北 京消费者协会投诉,认为损失这些珍贵照片 无法用这些钱弥补,要求消费者协会能替他 多追回一点金钱作为赔偿。经营者经北京消 费者协会调解后,多支付人民币600元给消费 者,认为这个600元意味着赔偿直接损失之外 的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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