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郑店街中小学会计核算操作规程

江夏区郑店街中小学会计核算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我街中小学会计核算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本规程使用于全街范围内所有中小学。

一、 会计账簿的设置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中小学应设置的账簿:

1、总分类账(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收入、支出明细账 4固定资产明细账 5往来明细账

二、 会计科目的设置

三、 会计核算

(一)一般要求

1、各单位应当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 款项的收付;

(2) 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 资本、基金的增减;

(5) 收入、支出的计算;

(6) 其他需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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