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写输血治疗病程记录的规定

关于书写输血治疗病程记录的规定4.19.3.5

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书写输血治疗病程记录之要求,现规定如下:凡是输血的病人必须在病历中书写输血治疗病程记录。

标题:“输血治疗病程记录”。

输血治疗病程记录要求:⑴完整详细,其内容必须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⑵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⑶输血治疗后病程记录有输注效果评价的描述。

输血治疗病程记录的质量由输血科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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