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
化隆回族自治县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度
来源: 青海新闻网 关键字:案件;化隆回族自治县;工商局;化隆县;规范执法行为 作者:李培莲 2011-05-20 11:48
青海新闻网讯 前不久,化隆回族自治县食品经营户赵恒明,因销售过期劣质食品被工商部门查处。日前,化隆县工商局两名执法纪检人员到他店中进行回访。“案件处罚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赵恒明对工商人员秉公办案表示满意,他说;“我接受处罚后,现在去进货,学会了当场核实食品质量,索要质检报告、进货发票等。”这是化隆县工商局全面推行案件回访制的一个缩影。
今年,化隆工商局大力推进案件回访制度,彻底改变以往“一罚了事”的执法方式,对已办理完毕的案件加强监督。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信函回访、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委托回访等方式进行案件回访,严格实行案件回访定期通报制度和纠错制度。对于工商所的自办案件,由工商所法制员回访,做到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化隆县工商局做到回访与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增强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回访与帮扶相结合,帮助商户提高经营效益;回访与规范相结合,提高商户的经营水平;回访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增强执法人员廉洁意识。要求回访干部把案件回访与服务发展、政策宣传等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带着法律进农村、进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商户合法经营。(作者:李培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