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2)
编号: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本协议作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一条 原合同第二条“设计依据”中的2.3条款补充以下内容: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等法规、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 原合同第八条“支付方式”双方同意修改为:
2.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做设计费。
2.2 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计 元。
2.3 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
2.4 施工图会审完成2个月内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结算设计费后1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结算设计费的95%。
2.5 施工图会审完成后一年内,发包人按施工图实际建筑面积结清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