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办法

舆情管理 文件

的思想动态和反映,在一个时期对形势的看法,关注的热点、难点。

2、思想理论领域值得关注的动向,影响人们思想的具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3、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4、社会各界对宣传思想工作本身的评价,包括创新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反映。

第四条 社会舆情信息的报送程序

1、单位(部门)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并上报社会舆情信息。

2、社会舆情信息起草完后,社会舆情信息员应署实名上报。

3、全区社会舆情信息工作统一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各单位社会舆情信息通过电子邮箱xcbinfo@163.com报送。

4、一般性的思想反映、工作动态可由舆情信息员通过以上方式直接报送,凡是涉及敏感问题、不宜公开的舆情信息,应通过密传或机要通信(传真等,电话和传真号:2519321)上报。

第五条 社会舆情信息员的管理

1、社会舆情信息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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