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7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将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本次发行将于2011年12月28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1年12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51wendang.com;中证网,网址www.51wendang.com;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51wendang.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51wendang.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51wendang.com)和发行人网站(www.51wendang.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