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四条 我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代码(国标):13424。 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2014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1护理大专350002助产大专350003学前教育(中英文幼儿教育)大专350004初等教育大专350005药学大专350006医学检验技术大专350007医疗美容技术大专350008医学影像技术大专350009数控技术大专3500010模具设计与制造大专3500011新能源应用技术(锂电方向)大专3500012旅游管理大专3500013物流管理大专3500014酒店管理大专3500015金融与证券大专3500016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大专3500017计算机网络技术大专3500018计算机信息管理大专3500019美术教育大专3600020音乐教育大专3600021电脑艺术设计大专3600022体育教育大专3500023商务英语大专3500024英语教育大专35000  第四章  录取条件第六条 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二、参加全国文化统考或我院自主招生且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需取得本省专业合格证;三、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总原则: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www.51wendang.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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