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小学考勤考绩制度888
新一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新一小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教师的合理建议,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三、工作时间为上午7:40—10:50,下午14:40—17:00。
四、打卡签到
教师上班打卡签到时间为上午7:40前,下午为14:40前,下班打卡签退时间为上午10:50后,下午为17:00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应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一般不准私自调课,不准迟到或早退;打卡迟到3分钟内一般不计迟到(但一周内每累计五次,罚款10元),A、迟到4分钟至10分钟罚款2元,每周三次以后每次罚款3元;C、迟到11分钟至20分钟罚款5元,每周三次以后每次罚款8元;D、迟到21分钟以后罚款10元,早退计算同上;故意迟到或早退者,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打卡迟到罚款必须当日自觉交付,不自觉交付,按日追加,如果乃抗拒不交,那么翻M倍以后从绩效工资中扣罚。
五、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如遇非凡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缺课。有事请假,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1、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2、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有课请事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