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村干部工资考核细则6667

昌盛乡2012年村干部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制及工资兑现办法

(讨论稿)

按照县第十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全县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晋位跨越发展的战略要求,为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完成全年既定的工作任务,参照《青冈县村级党组织书记激励约束办法(试行)》,特制定《2012年村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工资兑现办法》。

一、村干部工资标准

各村党总支书记全年工资,根据基础性工作、常规性工作、临时性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的相关要求,核定标准为3万元,并实行奖罚浮动制。各村其他副职按比例和具体业务工作考核计算工资。看屋2400元,屯卫生员每个重点屯设一名专职卫生员,实行浮动工资,屯大嫂200元,村防疫员工资4000元(含国补)。

二、工作任务及考核依据

(一)基础性工作

1、“七个一”工程:核定工资标准1万元。工作任务:每个村必须承办一项。其中,幸福村抓好中心村建设工作,做好中心村建设规划,建设农民住宅楼7000平方米,并组织好玉米园区的大垄双行种植;群力村对原有养猪小区进行完善提高,抓好圈舍建设、基础设施、卫生环境和生猪入栏;南岗村抓好创税型企业建设工作,重点确保万寿菊加工厂投产达效,完成年度税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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