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强化重点环节和流程管控,全面提升基层单位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竣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开竣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保证开、竣工行为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切实保障遵章守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开工、竣工、停工、复工活动,均按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 工程中标后,策划项目开工、进场准备,施工中停工、复工等活动属生产管理范畴,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开工所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交付验收工作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第四条 公司负责所辖工程的开工、竣工、停工、复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工程的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必须履行报审手续,根据工程规模、所在地域,对该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 开工管理

第七条 杜绝建设工程未履行内部审批擅自开工,申请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可不办理的条款除外)。

(一)已办理中标通知书。

(二)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经公司委托授权组织实施。 (三)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向环保局申请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

(五)工地临时设施布置完成,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勘验合格。 (六)经公司或其授权单位批准聘任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到位。 (七)劳务分包协议已签订。

(八)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已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交底。 (九)已完成国家、行业、地方规定开工前须办理的其他手续。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开(复)工申请表》,经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审批后,一周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需向公司报送《工程开(复)工申请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经理部管理班子聘任表》。

第九条 市场开发部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妥善

你可能喜欢

  • 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 华为项目管理模板
  • 建筑工地规章制度
  •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
  •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图
  •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 华为项目管理培训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