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每年为元。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元,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甲方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