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00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中对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组织措施:

建立项目部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施工员任副组长,质量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成品保护必须的资源配备,包括人员、物资等,落实成品保护工作中的有关奖励与处罚政策。

施工员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过程中对成品保护要求的交底,制定对已完成品进行保护的措施或方案,并布置落实。

质量员检查作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的保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已完成品进行保护的措施或方案是否有效实施。

材料员对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必须的材料设施,应按计划及时采办供应,以满足工程需要。

项目部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施工负责。

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专题会议制度: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成品保护工作没能按要求做好,项目部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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