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墙体租赁合同

户外广告墙体租赁合同

甲 方: 丰泽园购物中心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坐落于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 丰泽园外墙广告

2、租赁位置: 丰泽园外墙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1 年。

第三条 权属与维护

1、广告牌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该广告看板的使用权。

2、本合同项下喷绘由乙方负责设计,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的有关规定,经乙方最终确认后进行报批工作,甲方给予相关协助,协助过

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负责喷绘的维护、安装等具体制作施工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

1、合同保证金: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

金 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及发布内容等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相关知识产权权

利人享有。因上述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甲方有权就乙方播出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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