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工商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我院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

生组成公益型组织。本协会受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领导,在院学生会指导下运行,并接受

湖北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会员章,使用

本会的会旗。本协会现有成员113人,为使本协会发展更具组织性、纪律性,特制定规章管

理制度,如下:

会员制度:

第一条: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

(二)承认并接受工商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三)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条:基本权利:

(一)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组织的活动,阅读志愿队的各种资料,接受志愿队的培养和训练;

(三)参与本组织志愿者干部岗位的招聘及常务工作;

(四)有向本组织推荐志愿者和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在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七)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第三条: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组织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本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本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宣传本组织的宗旨,维护本组织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组织的社队影响;

第四条:相关要求

(一)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及会员证;

(二)会员必须按时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有事应事先提前一天请假、不得无故缺

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三)协会会员参加常规活动每两次活动至少写一次心得体会,短期性活动,每一次活动写

一次总结,活动总结在每次活动结束的一个星期内交至本班负责人,上交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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