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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安全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微物菌种保藏委员会管理和组织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医学微生物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保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组织及任务

在卫生部领导下,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指导下,设下列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负责。

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中国医学病毒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病毒学研究所负责。

保藏管理中心的任务是;

(一)负责本门类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

(二)开展菌种分类、鉴定及保藏管理的研究;

(三)组织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

(四)办理国内外菌种交换;

(五)编制保管的菌种目录。

保藏管理中心下设专业实验室,承担全国性的业务工作。

专业实验室对其直接领导机构和保藏管理中心负责,并定期向管理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其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本专业有关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交换和供应;

(二)承担本专业有关疑难菌种鉴定;

(三)开展有关菌种分类、鉴定、保藏的研究,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四)办理对外交流和交换菌种。

各专业实验室科研技术人员的编制和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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