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级组考核方案
学校年级组考核方案(试行)
为充分发挥年级组管理职能,规范师生行为标准,增强年级组凝聚力,提高其工作实效,使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全面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路捷 副组长:裴章华 李竟成
成员:沈模青、吕华桂、曹华祥、钟承宝、李波、贾如好、陈辉 二、考核原则与办法:
年级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年级组长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组织本组师生认真实施落实。
1、具体考核由各处室负责,其方法是将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将随机考核统一考核相结合,重在随机考核。
2、考核各项内容累计计分,基础分满分为100分,另加奖励分。全校分高三、高二、高一本校区,高一职大校区,初中部五大组进行。
3、各处室认真执行此方案,每周统计一次,每月累计一次,注重平时和随机考核,学期末由考核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各组考核结果。
三、奖励办法:
1、每学期考核结束将对年级组进行奖励。 2、按其分数从高到低取获奖名次: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比资格:
(1)、组内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严重违规事件,对学校、年级、班级教育造成不良影响。
(2)、年级组内科任课教师间不团结、不协作,影响教师形象。
(3)、年级组内出现师生矛盾恶化、有乱班现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5)、年级组未能如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经指出后不改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兼课的行政人员计入兼课的年级组进行考核,跨课头的教师计入课多的年级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