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珏山旅游区旅游总体规划文本

1 总则

1.1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珏山景区实际经营区域,西起寺南庄,东到石涧沟,南自一家庄(河东村)丹河河段,北至圪针掌南天子岭,南北长约4公里,东西宽约4公里,呈不规则形状,(不包括丹河大桥观光区、寺北庄高级度假区、龙凤湾会议休闲区、青莲寺佛教观光区、寺南庄观光农业区、两教台道教文化游憩区约2 km2

面积),总面积约8km2

1.2规划目的

根据珏山景区旅游资源特点、旅游产品特色、旅游开发现状及发展态势,结合泽州县及晋城市旅游业发展现状,突出珏山景区特色,彰显亮点,通过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和分期开发,使景区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得到完善,旅游产品的广度与深度得到扩展,旅游项目更加丰富,旅游形象更加丰满,市场开发更加充分,从而促进珏山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1.3 规划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二)旅游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 1、《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 4、《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10月26日) 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6、《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7、《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三)其他依据资料 1、《晋城县志》 2、《晋城市志》

3、《泽州县旅游总体规划》

4、《珏山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蕴月湾片区旅游开发修建性详细规划》 6、《珏山景区整体策划方案》

7、《珏山景区种子植物资料及基于植物资源的初步规划意见》 8、其他相关资料

1.4 规划原则

1、市场导向,服务第一

景区发展必须考虑市场需求和竞争,把旅游市场需求作为规划决策的出发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以充分满足游客的旅游需要,进行规划、设计服务设施和建设项目。

2、明确主题,突出特色

珏山景区的主题要明确,根据景区资源特点确定主题,以文化主题为灵魂系统安排和合理规划景区设施与活动项目,围绕主题进行各项规划,突出景区特色。

3、统筹规划,协调开发

珏山景区要根据管辖面积较大、地貌复杂、游路长、新规划区域开发建设任务重、投入资金大等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统筹、分步实施、合理安排规划项目,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分清轻重缓急,有序开发,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4、保护第一,持续发展

珏山景区应注意对自然状态较好的区域进行有效保护下的合理利用,防止建设对资源的破坏,把生态环境的保护作为规划的首要前提,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三统一原则,使景区得到持续发展。

5、适度超前,大胆创新

景区要根据社会发展趋势与旅游需求的变化进行具有前瞻性的项目规划,紧跟旅游时尚,并适度超前,大胆创建新的旅游项目。

6、以人为本,利益双赢

景区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进行规划,在规划布局、项目设计、服务设施等各方面都要体现对游客的人文关怀,既使游客满意,又让景区盈利;在景区建设和项目安排上,尽量把村民的生产活动与旅游服务接轨,筹划村民的生活出路,尽量照顾当地村民的利益,使景区开发与当地村民利益相一致,实现景区与当地村民共生双赢、一起发展的局面。

1.5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16年,即2010~2025年。分期划分如下:

第一期(近期):2010~2015年为已开发区域的完善建设期和新开发区域的基本建设期; 第二期(中期):2016~2020年为新开发项目的完善建设期;

第三期(远期):2021~2025年为与周边旅游资源整合的拓展开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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