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档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移交清册,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单位名称:所属年度: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

注: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2.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3.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档案;4.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