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7.14实验室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实验室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其满足公司产品检测和试验要求。 2 适用范围
英利所有公司。
3 定义
3.1 检测:按照规定程序,由确定给定产品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 成的技术操作。
3.2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 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有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4 职责
4.1 品管部
4.1.1 负责制定实验室的质量方针和程序,对实验室实施管理和控制;
4.1.2 负责编制实验室的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清单,确定实验室范围并形成文件;
4.1.3 负责根据控制计划、实验室质量方针和程序编写试验设备操作指导书和试验规程、质 量记录表格等文件;
4.2 相关部门
负责向实验室送样。
5 工作程序
5.1 实验过程控制
5.1.1 试验需求部门填写《测量申请单》,将样件送交实验室。
5.1.2实验室所采用的试验/校准方法、取样数量,首先符合顾客的要求,并优先选用国际、 国家标准。
5.1.3 实验人员应根据试验设备操作指导书和试验规程及控制计划进行试验,然后出具试验 报告,做出最后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5.1.4公司外部提出的实验要求和公司内部其他部门提出的非正常生产需要或非实验室实验 计划内的试验,均需要添《测量申请单》,由申请部门主管和试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 方可进行试验。
5.2 实验室管理
5.2.1 人事单位对实验室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建立实验室人员的培训档案, 记录个人的履历、资历及考核结果,无证人员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从事试验工作。
5.2.2 实验人员对影响试验结果的环境进行控制,填写温湿度监控表,确保检验、测量和试 验在所需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5.2.3 实验室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控制见《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实验室统计技术 的应用见《统计技术应用和控制程序》。
5.2.4实验室对试验样品进行标识和保管,防止因搬运或贮存不当导致样品
发生丢失、混淆或损坏的情况,并且可以从最终数据追溯到原始数据。
试验样品应根据自身特性要求保留,一般为3个月。
5.2.5 如果所需的检验、测量、试验、校准不在实试验室能力范围之内,则
由品管部委托经认可的外部实验室进行。该实验室必须有相应的认可
证书、认可范围等资质证明。需要时通过顾客审核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