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办法(试行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办法(试行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办法(试行)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校政发[2002]46号)。我校于2003-2004学年。2004-2005第一学期,在药学院、针推学院进行了评学试点工作,结合试点情况,参考兄弟院校经验,现制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办法》,请遵循执行。

一、评学宗旨

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明确学习目标,促进学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学习价值观和终生学习意识,增强学习动力。参与“三创”(创造、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和我校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评学原则

1、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改,重在提高的原则。

2、坚持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全方位考察,学生自评与学生互评相结合。个体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

3、评学与加强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原则。

三、评学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评估内容与办法

内容包括:课堂学习状态。自主学习状态、学习成绩、人文素质、实习实践与效果,三创活动与成果等6方面内容,对不同年级制定与之相应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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