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和个人评选标准
文明部室条件及评分标准
1、思想建设好(20分)
(1)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本职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部室学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5分)
(2)部室领导认真组织好每周半天时间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检查,人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参加医院集中组织学习的到课率在80%以上。(5分)
(3)本部室党小组或党员坚持每周组织生活会(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内的其他活动,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领导,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5分)
(4)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支持并参与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扶贫帮困、捐赠赈灾、植树造林、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5分)
2、团结状况好(10分)
(1)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内部风气正,人心齐,关系融洽。(4分)
(2)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学习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3分)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争创“五好”;部室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好同其他部室的关系,在相关的工作上搞好配合。(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