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适应相关软件开发与管理的需要,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2.1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2.1.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2.1.2 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合同。

3. 职责

3.1 集团财务管理部与审计法务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2.1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工程类合同、销售租赁类合同、管理类合同。各类合同

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以“-”号分隔。

4.2.2 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五级编码)

4.2.2.1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城市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声母。各公司的编号按下表中代码执行。新设立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编码,如新编码与先成立公司的编码相同(如苏州将与深圳的代码相同),则由集团财务管理部IT中心为新设公司指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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