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教学和科研副院长、教授、系所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
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第三条 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已修学课程无不合格记录,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30分以上。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