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申报计划管理规定

企业生产物资申报流程及控制方法。

物资申报计划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物资申报计划流程,缩短申购周期,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本制度中物资包括生产用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 第二、各车间必须于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计划,申报时须核对仓库库存。仓库有义务提供申报物资的库存情况,作为各车间申报计划的依据。

第三、申报计划一式三份,需要申购者签字,并通过车间主管、生产副总签字审核。审核后,车间留一份,仓库留一份,市场部留一份。

第四、各车间应尽可能减少临时计划,临时计划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公司将对该部门进行考核。

第五、申报计划要提出到货时间、数量要求,特殊要求一并注明。

第六、市场部要按照计划要求进行采购,并及时向申报部门通报进度情况,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货的物资,要提前告知车间,以便车间主管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第七、各车间要经常落实申报材料的到货情况。

第八、货到以后,仓库要及时告知申报单位。

第九、生产部及设备部门负责计划的落实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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