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第659号公告——禁止使用技术部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序号

领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2

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3 二 4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技 术 领 域

非硅化密封毛条

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27 号公告)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门窗

高填充PVC密封胶条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自2001年7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月4日起执 建筑节能中心 行 电话:010-58934107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 筑门窗构配件委员会 电话:010-58933760

5

型 材 老 化 时 间 小 于 6000h 根据气象统计资料,我国90%以上地区为恶劣气候区,只适用于 自公告发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 M 类)建筑用未增 塑聚 人工老化6000小时(S类)以上的型材,其余地区主要分布在人口稀 布之日起 外窗 氯乙烯(PVC-U)塑料窗 少的北部边境地区。 执行 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GB/T881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型材》中,对主型材可视面的壁厚分为三类,A≥2.8㎜, B类≥2.5㎜,C类不规定。该标准实施后,根据对行业企业所生产的 型材的壁厚的了解,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型材的壁厚在不断的 下降,推拉窗型材有的壁厚甚至在2.0㎜以下,而且型材的断面也是 越来越小,很难保证塑料窗刚度和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与五金附 主 型 材 可 视 面 壁 厚 小 于 件、墙体的联接质量以及窗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所能抵抗外界的气候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 2.2㎜的推拉塑料窗 条件变化等,严重影响了塑料门窗的产品质量和信誉。 为保证提高塑料窗的加工制作、安装质量和保证建筑用塑料窗 在外界气候条件变化下的影响和长期使用功能。同时也使推拉窗窗 框和窗扇焊接角破坏力的计算值达到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 JG/T140-2005《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标准中对主型材 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的要求,即推拉窗主型材可视面面最小实测壁 厚≥2.2㎜。

6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 料

门窗委员会 电话:010-58933947、 68351128 自 公 告 发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布 之 日 起 建筑节能中心 电话:010-58934107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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