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

浅析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

摘要:国际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在逐渐消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9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2001年取消权益结合法),而我国仍将权益结合法列为企业合并的两大方法之一。针对权益结合法在我国的应用现状,笔者进行了简要剖析,对其操作方式的防范引出了思考,提出了相应使用权益结合法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合并 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

企业合并是企业谋求规模扩张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可以通过合并获得规模效应及成本优势,分散风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企业合并定义如下: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根据合并类型可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同一控制下我们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采用购买法。

一、 权益法与购买法不同会计处理原则

1、权益结合法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2、权益结合法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按账面价值计量)。购买法采用公允价值。

3、权益结合法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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