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医学院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制度,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发挥特长、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引导并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根据《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综合测评目的

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年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导向和目标。

综合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将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1、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

2、审批国家助学金、学生困难补贴等各项学生经济资助项目。 3、毕业生就业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等工作。 第二条 综合测评对象

已进行学籍注册并在我院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综合测评基本方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评定。

具体步骤为:在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班进行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和复核,并进行整体评议,经班级公示无异后上报学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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