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基讲义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律素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

(一)法一种判断是非的标准。法律中的法指国家裁判人们行为是非曲直的一种特殊的规范。

(二)国家规定人人必须遵守的一种文件。 (三)法律

1、广义: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 二、法的起源

(一)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习惯——习惯法——成文法 (二)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三、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一)法的本质

1、国家意志性(初级本质) 2、阶级意志性(二级本质) 3、物质意志性(终级本质) (二)法的基本特征

1、行为规范性

2、国家意志性——法由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产生。 3、权利义务性 4、国家强制性

四、法的作用

(一)定义:是法在运行过程中实现职能所产生的效应与效果,是法的职能外部表现。

(二)法的作用:

1、社会作用:确认、调节、整合、制裁、组织、引导 2、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 五、法律渊源与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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