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青山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的议案
永政函〔2011〕36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
定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3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县城提质扩容步伐的不断加快,《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前发展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便江环境保护,保证饮用水源安全可靠,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加强便江环境保护的决定修正案(草案)》。现提请审议。
请予以审议。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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