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①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②本县自主招聘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上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中专学历(成人中专学历除外),且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5)特殊教育学校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条件

所有报名者均须取得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县职业中专数控技术与应用专业除外)。

4、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只可选报其中一个教师职位,报考职位填报后不得更改。

四、考核加分(县自主招聘)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52号)精神,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一女户)家庭考生,在其笔试总成绩上给予加5分。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纳入全省统一招聘的高中及小学特岗教师实行网上报名,并由县师资招聘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报名事项见相关网站公告)。

2、县自主招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及电话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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