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十四)

第九条 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伙食补助按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及伙食补助标准见下表:

差旅费管理办法(十四)

条十条 随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随行人员(1人),其路费交通费可按公司级领导的标准报销,住宿费按公司领导同住地适合本人的标准报销,其他费用按本人的相应标准报销。

第三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审批程序

1、省内出差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经财务总监批准;省外出差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公司总经理同意,经财务总监批准。

2、各单位参加政府部门、社会团体、行业部门举办的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外出调研和考察,应事先写出报告,由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总监审批。

3、出差人员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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