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十四)

注:1、公司级领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其它交通工具指:长途汽车、不含出租车

3、一类至三类地区不包括住宿所在地所辖的市、县级以下(含)城镇。

4、地区分类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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