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十四)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差旅费用报销行为,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本职业务范围及相关业务的出差,包括参加商务活动、会议、学习、培训、考察等事项,围绕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价值提升或规避损失,不得参加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会议及活动,更不得借机旅游或办理其他事情。

第三条 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坚持快捷高效地完成出差任务,认真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杜绝不必要的出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公出人员。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出差人员费用超过标准的,报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本办法主要包括差旅费开支、基本标准、出差审批程序、费用报销程序、其他事项规定和责任与监督五部分。

第二章 差旅费开支基本标准

第八条 出差人员路途交通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用在相应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规定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负,出差人员乘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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