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1-07-27 浏览(612)
各县(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50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