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行为管理规定
1.0 目的:为加强公司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参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3.1 总经办负责公司厂容环境卫生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维护环境卫生意识;
3.2 各部门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厂容环境卫生、爱
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3.3 各部门对厂容环境卫生实行领导直抓、分级管理、大家参与、相互监督的原则;
3.4 总经办负责建立厂容环境卫生举报机制,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清晰截图及日期说明核
实后,实施对应奖励。
4.0 内容:
4.1 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见附表),总经办应当将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
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
4.2 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履行维护其责任区的厂容环境卫生责任:
4.2.1 厂容整洁,不得擅自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
放;
4.2.2 禁止在公司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厂区及周围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2.3必须按总经办划定的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
乱停乱放;
4.2.4有责任维护及告知第三方厂容主次干道、公共绿化地带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
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等环节;
4.2.5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
器内(垃圾房)。各部门配置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管理,不得随意变
动地点或位置;
4.2.6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废弃物及散装产品时,
不得洒落和抛撒,原则由牵头部门负责管理;
4.2.7 厂区公共区域(主次干道及绿化地带)严禁乱摆乱弃木栈板及送货商弃之物。公司
内临时周转栈板乱弃于公司公共区域的木栈板,尽快由物控部安排叉车转移至固定
点存放。物控部必须管理好废弃木栈板保证公共区域环境干净整洁及道路通顺。叉
车司机运输过程中发现运输的物资及垃圾出现遗漏及掉落的情况时,应及时清扫至
垃圾存放处,保持地面整洁;
4.2.8 公共绿化地带应保持无烟头、无纸屑果皮、无各类胶袋、无杂草、无大片枯树叶、
枯树枝等垃圾及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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