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

2.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转型。全力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列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信贷资金供应,积极争取各银行总部直接贷款。围绕全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引导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四个100”工程和六大类1000个技改项目。鼓励开展BOT、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项目融资方式,为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对融资规模大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指导银行业机构采取银团贷款、“资金池”等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战略性资源能源和关键设备与技术进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营销网络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以及向境外转移过剩生产能力和成熟技术,积极搞好信贷支持、外汇收支和人民币结算等配套金融服务。推动更多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上市融资及再融资,或到境外合适的资本市场上市发行股票。鼓励支持保险企业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质量保险、货运保险、船舶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并做好相应理赔服务工作。认真搞好与各大保险公司的对接,引进保险

资金投入我省基础设施、能源等重点领域,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3.加强对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持续加大对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群、创新型园区、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国家高新技术示范工程等的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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