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培训材料[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操作规范)

周 超

第一章 名词解释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

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

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一)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二)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

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

1000座)的餐馆。

(三)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

㎡,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

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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