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村党员干部群众“五带头”星级化管理办法

五带头星级管理 零距离服务群众

良村镇大安村党员干部群众“五带头”星级化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民创先争优,大安村党总支决定在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中实行“五带头”星级化管理。

第二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习水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实施“五带头”星级化管理,把创先争优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夯实党建基础,使党的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为构建富裕大安、文明大安、和谐大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三条 工作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全村实现四星级及以上党员干部达70%,四星级及以上农村群众达40%。

第四条 量化标准:

(一)党员、干部按照“五带头”标准进行量化考评,量化分为100分。

1、忠诚于党我带头(20分):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农村政策,做农村政策的明白人、政策普及的宣传人、执行政策的带头人(10分)。用好用活各项支农惠农政策(5分)。遵纪守法,坚持按政策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与违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行为作斗争(5分)。

2、服务人民我带头(20分):努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难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完成农业生产经营目标,走在前面,创造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加快发展我带头(20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服务(10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尽可能带领群众共同发展致富(10分)。

4、优良作风我带头(20分):经常走村入户掌握群众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不支持不参与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活动,积极向组织反映群众合理意愿,协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干群关系和谐。

5、廉洁自律我带头(20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带头搞好清洁卫生,美化环境,杜绝乱搭乱建、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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