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通则

《旅游规划通则》对规划内容的要求

1、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内容要求

对旅游区客源市场的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

旅游区范围、进行现状调查和分析,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评价

旅游区的性质和主题形象

规划旅游区的功能分许和土地利用,提出规划期内的旅游容量

旅游区的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和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规划旅游区内部的其他道路系统的走向、断面和交叉形式

旅游区的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

旅游区其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总体布局

旅游区的防灾系统和安全系统的总体布局

确定旅游区的资源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旅游区的环境卫生系统布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旅游区近期建设规划,进行重点项目策划

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以及规划、建设、运营中的管理意见

对旅游区开发建设继续拧总体投资分析

2、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详细划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规划分地块,规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并根据各类用地的性质增加其他必要的控制性指标

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建筑间距等要求

提出对各地块的建筑体量、尺度、色彩、风格的要求

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综合现状和建设条件分析

3、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用地布局

景观系统规划设计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设计

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旅游服务设施及附属设施系统规划设计

工程管线系统规划设计

竖向规划设计

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系统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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